新华社北京9月20日电 近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云上边会“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与高质量发展”在京举行。边会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和中央民族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共同承办。40余位中外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代表围绕“人权视野中的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和“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研究”等议题展开积极研讨。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常务副会长石亚洲在主旨发言中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幸福生活的组成部分和物质保障。中国历来重视青藏高原的生态保护。日前,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已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越来越多的科学工作者、社会组织以及当地农牧民,都以各自行动参与到青藏高原的建设保护中。
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教授龙春林、郭泺、林伟立结合实地调研,讲述了普通民众享受生态红利的故事,介绍了青藏高原地区民族传统生活方式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他们表示,尊重自然、保护环境是青藏高原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极大提升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美国华盛顿大学植物医药博士丹尼斯·格洛芙认为,科学技术在高原生态保护和藏医药现代化发展中日益发挥功效,中国对传统藏药物成分中的珍稀濒危植动物资源进行科学培育,减轻了传统制药对这些动植物的依赖;此外,采用替代性成分,也有利于青藏高原生态系统的修复。
蒙大拿州立大学健康与人类发展系副教授塞莱娜·阿迈德表示,青藏高原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良好的野生和种植食物环境及生物文化资源已成为了解青藏高原、保护和促进人类与地球健康的关键环节。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认为,当前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在立法模式、法律原则、管理体制、主要内容、司法保护、法律衔接等方面贯彻了整体系统观,为青藏高原保护和实现公民环境权益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加强制度设计的系统性与协调性。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爽表示,青藏高原生态立法从单个要素到全域一体,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某些国家对青藏高原建设说三道四,这无益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他们需要做的是像中国这样切实有效地负起保护人类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的责任。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玲代表全体与会者发起倡议,坚持人与环境和谐共生,共建更加美丽的青藏高原,共创人类美好未来。(摄影:马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