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师生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春季社会实践活动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6-05-08   编辑:迟婧婧   打印   字号:

新闻网讯  4月28日至29日,法学院师生一行前往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春季社会实践活动。

在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师生们参观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导诉台,立案大厅便民立案手册与分流式窗口设置,以及无障碍通道、无障碍调解室及手语翻译培训等举措,让同学们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调解室除传统调解室外还设有“银发调解室”“家事纠纷调解室”等特色空间,细致的人文关怀让同学们领悟到法律与情理相融的实践真谛。师生们走进党建实训阵地,通过四个板块学习海淀法院的党建特色与业务成果。从多元解纷的理念到智慧诉服的高效,同学们经过司法实践的前沿探索,更加明晰了新时代赋予学法人的责任与使命。

在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座谈交流中,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刘帅、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李翊嘉介绍了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的有关实践工作情况,并结合实务需求提出可供学生开展研究的课题方向。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宣教处二级巡视员苏宁隽指出,要以检校共建为契机,努力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检校合作样板,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共同探索更高质量的共建成果。

法学院院长段威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活动,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社会价值和司法温度,并将在检察院发现的、检察官们提出的真问题带回课堂进行学习。法学院学生代表刘桐彤表示,此次活动深化了自己对检察实务的认识,对检察官的工作职责及未来的个人职业规划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其间,师生代表一同前往门头沟区斋堂镇爨底下村开展实地研学,亲眼见证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实践守护下的青山绿水。

本次春季社会实践活动,旨在推动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搭建法治人才培养协同平台,今后双方将共同以理论创新引领实践突破,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首都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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