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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示范宣讲在我校举办

来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6-07-07   编辑:迟婧婧   打印   字号:

新闻网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1日下午,由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主办、中央民族大学承办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示范宣讲在海淀校区举行。国家民委教育司副司长王学荣主持宣讲。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团成员,我校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党总支书记、执行院长严庆教授作示范宣讲。

严庆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化”这一主题,从理解核心概念、认知立法背景、把握法律条文等方面展开,对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了全面系统的阐释和宣讲,既有较高的站位,又紧密联系委属高校办学育人实际,对序言、总则和各章节核心条款的解读逐层递进,为干部师生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提供了细致的辅导。他指出,这部法律的实施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稳致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必将为推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王学荣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历史方位、着眼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民委直属高校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阵地,肩负着培养各民族时代新人的重要使命,更应走在前、做表率,带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部法律。希望委属高校以此次宣讲为契机,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将法治精神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各环节,引导广大师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宣讲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国家民委委属高校领导干部、一线教师、专职辅导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离退休教师、本硕博学生共3000余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

参加宣讲学习后,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教师王凯歌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党的民族工作实践总结升华为一般理论与国家法律,必将产生重大的历史意义与实践价值。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王云芳表示,宣讲深入解读了法律出台的时代背景和思路设计,层层深入进行内容阐释,极具理论指导性与实务参考价值,为今后精准落地法律规定、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王润韬表示,将把学习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践行伟大建党精神,模范遵守、主动宣讲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法学院2024级本科生沈韩屿表示,今年暑期将与“法治边疆行”实践团成员一同出发,深入村落巷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项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实践,努力书写法治惠民的青春答卷。(摄影/马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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