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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史学习教育论坛顺利开讲

来源:法学院   发布时间:2021-06-17   编辑:费娜 张恩培   打印   字号:

新闻网讯 6月11日,我校法学院党史学习教育论坛第三讲在中慧楼模拟法庭顺利举行。本次论坛由教工第三党支部书记、民商事法律教研室主任李玉子老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副院长宋玲老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全体教师及部分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参加。

法学院教工第三党支部宣传委员卢桂以《党的司法工作群众路线与马锡五审判方式》为题主讲。她围绕“学党史:司法红色基因的起源”、“悟思想: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内在精神”、“办实事、开新局:践行司法为民”三部分内容展开讲授。她以解放区婚姻自由的第一案——封芝琴上诉案为例,分析马锡五通过多方走访了解案情,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和批评教育,最终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的过程,从而说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为“审判与调解相结合、法庭与群众相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诞生于党群关系密切的延安时期,源于对一线群众工作的高度重视。这种审判方式在尊重习惯的基础上用法律衡量情理,回归了司法工作的本质——定分止争;“礼”法并施,践行了司法核心价值观。她还指出: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学习为民、利民、便民的司法工作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深入人民群众,践行司法为民。在当下司法工作中,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仍在延续,例如在民事诉讼中重视调解以求当事人利益的共同点和平衡点,强调裁判文书说理工作以提高裁判的可接受性,设立巡回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以便利群众进行诉讼等等。司法工作应以民为本,真正贯彻并落实群众路线。

法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宋玲在与谈中强调了党中央对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高度肯定,补充介绍了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和发展历程。宋玲老师指出,在新时代,不能照搬照用马锡五审判方式,需要总结其核心精神,进行创造性发扬,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注重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做好为民司法、司法为民的表率;注重研究实际,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吸收群众智慧;化解人民群众矛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座的老师同学感受颇丰,大家围绕党的司法工作群众路线、巡回法庭设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官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适用领域等内容进行了分享交流。

本次党史学习教育论坛带领师生党员共同了解了马锡五审判方式,重温了党在历史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优良传统,深刻认识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引导师生党员学以致用,在未来的司法实务中践行初心使命,永远和广大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艰苦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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